【文字解读】宿州市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
一、起草背景及依据
根据《安徽省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了《宿州市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。
二、制定意义
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确保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,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治理行动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,努力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,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三、起草过程
为做好《宿州市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编制工作,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深入分析研究,力求目标明确、数据精准、举措切实,7月9日形成《宿州市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先后征求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检察院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局相关业务科站征求意见,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意见1条,其余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。对提出的修改意见,经过认真研究,我局全部予以采纳,并作了相应修改。7月14日通过公平性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。7月15日,《宿州市食用农产品“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正式印发。
四、主要内容
针对禁限用农药、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、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、停用兽药(以下简称“禁限用药物”)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,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品种农产品,采取“一个问题品种、一张整治清单、一套攻坚方案、一批管控措施”的“四个一”精准治理模式,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,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,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,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,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,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,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属地责任、监管责任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。治理的11个重点品种分别为:“三棵菜”:豇豆、韭菜、芹菜;“一枚蛋”:鸡蛋;“一只鸡”:乌鸡;肉牛肉羊;“四条鱼”:大口黑鲈、乌鳢、鳊鱼、大黄鱼,行动时间为2021年7月~2024年6月。
五、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
解读人: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陈红
咨询电话:0557-3905150